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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紡織成衣市場值得重視
拿大是高度工業化國家,制造業、資源工業、高科技業與農業是該國經濟的重心,人民的生活水準很高,因此,加拿大的紡織品與成衣是一個值得重視的市場。加拿大以貿易立國,對于外資與外貿依賴相當大。
紡織與成衣產業在加拿大的制造業中,并不是最主要的部份。為了持續改善產品的品質,加拿大紡織與成衣產業在近年來均投入大量資源更新設備,以因應競爭日益激烈的全球貿易環境。
自從北美自由貿易區協議于1994年生效后,加拿大對美國與墨西哥出口快速成長,外銷已經成為加拿大紡織業的重要業務之一。同時藉由外銷的帶動,加拿大紡織業的就業人數在1990年代后期,有明顯的成長。到2002年加拿大的紡織與成衣企業已達970家,員工數達5.5萬人,占該國制造業總人數的2.3%,年產值達66億加幣,占該國制造業總產值1.2%。
然而加拿大紡織業的影響力在本土市場卻日漸衰微,1985年加拿大本土紡織業在其國內市場的占有率還有66.4%,到了2002年則衰退至32.9%,大幅衰減一半。至于產品價值亦由1988年的57.5億加幣,衰退至2002年30.98億加幣,大幅衰退46%。加拿大紡織品市場規模
加拿大紡織品市場在1998年達到最高峰的105億元加幣,往后即逐年下滑,2002年的市場規模為94.04億元加幣。
價格低廉的進口紡織產品取代加拿大本土產品情況相當明顯,加拿大國內市場的進口產品持續增加,從1988年的29.14億元加幣,成長至2002年的63.06億元加幣,進口紡織品的市場占有率也由1988年37.6%提升至2002年的67.1%。由于對進口依賴持續增加,使得加拿大紡織產品長期面臨貿易逆差,1998年的逆差值達到最高峰的32億元加幣,近兩年逆差值則有所下降,2002年的逆差值為28.16億元加幣,加拿大貿易逆差的主要來源是與美國的貿易。關稅與貿易政策
北美自由貿易協議-NAFTA允許原產地為美國的產品,以及大多數原產地為墨西哥的產品免稅進入加拿大,美國與墨西哥生產的產品必須提出NAFTA會員國的原產地證明,方能享受免稅待遇。
最惠國-MFN關稅稅則適用于所有WTO會員國的產品,普遍化優惠關稅制度-GSP(低于前者)適用于WTO會員國中的原產地為某些開發中國家的產品。
對于出口到美國與墨西哥的產品,NAFTA協議限制關稅的退稅及延期退稅(境內加工規則),原產地非NAFTA會員國的產品,在加拿大制造或加工后,再向NAFTA會員國出口,可以獲得退稅。
加拿大是WTO的會員國與GATT的創始會員國,加拿大承諾履行在貿易自由化的義務,遵守所有的附加協議,包括牽涉到農產品貿易、紡織品與成衣、技術標準、衛生與植物檢疫標準、反傾銷與反傾銷稅、貿易補貼、原產地規則、進口許可、以及其它方面的協議。此外,加拿大通常都會遵守WTO有關的貿易問題裁決。
NAFTA對加拿大產品進入美國與墨西哥市場提供了很大的便利,包括原產地為加拿大的產品可免稅進入美國,使服務貿易能進一步自由化,并且在美國獲得更多的政府采購項目,NAFTA解決爭端的機制能保障加拿大產品進入美國與墨西哥市場。雙邊自由貿易與投資協議
加拿大已與智利、以色列及哥斯達黎加簽訂自由貿易協議,并且正與與新加坡以及許多區域性的組織進行自由貿易協議談判中。開發加拿大市場的建議
由于加拿大成衣產業的原材料非常依賴進口,因此關稅成為影響價格的重要因素,同時加拿大人工成本較高,加拿大生產的成衣價格較進口產品昂貴,使得價廉的進口產品主宰了該國中低層級的成衣零售市場。然而,大多數的高層級成衣仍然在加拿大生產,只有少部份是從歐洲進口。
加拿大成衣的主要進口來源為,中國大陸、美國、香港、南韓、孟加拉、印尼、臺灣及泰國。
加拿大是人均進口量最多的國家之一,也是消費等級較高的國家,因此向加拿大這類成熟的市場推廣產品時,首先要能確保品質、訂出合理的價格、實時回復洽詢、按時交貨,以及維持供應的長期性。其次是必須維持出口成衣與樣品的一致,零售的包裝要精美。接著是要熟悉并遵守相關法律與法規,包括紡織品標示法、進口商品標準、紡織品標示與廣告法規,以及關稅法。
近年來新興的成衣出口國,如孟加拉、印度、菲律賓、泰國、印尼與緬甸等國對加拿大成衣出口快速成長,中國大陸、臺灣、香港,以及韓國等主要傳統出口國的產品,在價格上無法與新興國家競爭,只得將部份市場讓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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