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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洲聯盟紡織服裝行業國際貿易投資介紹(中)
五、紡織服裝行業的發展政策
1、概述
目前,歐盟主要執行紡織服裝行業的生產"外移"政策。這一政策的核心,是將歐盟紡織服裝行業的一部分轉移到東歐、東南亞勞動力等相對低廉的國家和地區。由于歐洲的平均工資水平大大高于這些國家和地區,只有將一些技術相對不太先進、操作相對簡單、勞動力密集的工序移到其它國家和地區,才能增強其產品的價格競爭力。
目前,歐委會的總體政策是要保證歐盟紡織服裝行業的現代化發展,保證其國際市場份額,又要滿足內部的消費需求。歐盟要求其紡織服裝行業的加工、銷售必須符合生態環保的要求。歐盟內部執行對紡織品服裝的產品流通生態標準,即"花型生態紡織品"吊牌(Eco-label)?梢詰覓爝@一吊牌的要求,是紡織品服裝從原料到最終產品的整個加工過程及流通環節必須符合生態環保要求。歐盟特別在德語地區推行Oeko-Tex Standard 100"信心紡織品"吊牌,從而使整個歐盟地區的紡織品服裝生產納入國際環保標準要求的標準之內。
同時,歐盟的紡織服裝科研機構加緊研究和生產高科技含量的特種紡織品、功能性紡織品所需要的特種纖維,生產高度自動化的紡織機械設備,特別是紡織機械的后整理設備,以保證歐盟主要紡機生產強國保持其絕對的國際紡機市場份額。
此外,歐盟采取多種措施積極強化各種國際紡織服裝展覽會、服裝服飾發布會、著名模特大賽的主辦水準,提高組織水平,改進服務方式,爭取通過行業性的專業展覽經濟擴大其紡織服裝產業的進步,帶動其經濟發展。
歐盟實行鼓勵出口政策,除少數產品外,一般產品可以自由出口。同時,歐盟實行出口退稅制度。貨物在出口環節不用交納增值稅,如果已經繳納增值稅,貨物出口后實行退稅。
紡織品服裝行業傳統上就是一個受到高度保護的行業,與美國等發達國家一樣,歐盟也對范圍很廣的紡織服裝產品采取了一系列的數量限制措施--配額。歐盟現在維持的配額是由當初的《多種纖維協定》沿襲而來的。
從2002年起歐盟尚維持著對20個紡織品服裝供應方的319項配額管理(2000年為448項,2001年歐盟通過雙邊紡織品協議取消了55項配額,2002年1月1日起實行的《紡織品服裝協議》第三階段一體化取消了34項配額,中國大陸和中國臺北加入WTO后又取消了40項配額),涉及共約70個類別的紡織服裝產品(接歐盟分類法)。這些配額將從2005年1月1日起隨著全球紡織品服裝部門的一體化,被全部取消。在2005年前,如果歐盟與第三國簽訂了互惠的雙邊紡織品自由貿易協定,這些配額的一部分也有可能提早被取消。就配額針對的進口方來說,部分是根據ATC保留的,分別針對15個WTO成員,它們是:中國大陸、阿根廷、巴西、中國香港、中國澳門、韓國、新加坡、印度、巴基斯坦、泰國、印尼、馬來西亞、秘魯、菲律賓和中國臺灣;部分是與非WTO成員通過雙邊協定確定的(分別針對5個國家:白俄羅斯、朝鮮、南聯盟、烏茲別克和越南)。2000年,配額限制下的紡織品服裝的進口占歐盟紡織品服裝總進口(以價值計)的28.40%,在上述歐盟2001年至今的部分配額取消后,估計這一比例將進一步下降。
在歐盟,紡織品和服裝訂貨的時間越來越晚。目前,按訂貨時間可分為遠期、中期和近期三種。對服裝經銷商和大品牌來說,發展最快的不是近期訂貨而是中期訂貨。遠期訂貨主要用于一些大品牌,他們每季的服裝款式設計得越來越早,越來越多樣化。近期訂貨主要是用于每季服裝銷售開始后,根據第一批銷售情況決定補充訂貨和生產適應市場新需求產品等,一般限于在歐洲國家訂貨。中期訂貨大約要提前6個月。
2002 年12月,21個國家和30名標準化組織的代表和有關技術委員會的成員在法國標準化協會(AFNOR)巴黎總部舉行會議,對服裝面料和家用紡織品目前存在的主要問題進行了研討。會上,成立了若干工作組來協調已擴大了的21個歐盟成員國際標準化的實施工作。會議的主要議題是"保護"和"安全"。"保護"是指強調服裝面料和家用布的保護作用,能抗紫外線,不能 使用"偶氮"染料;布料及織物要符合衛生質量。"安全"是指對兒童的安全和產品的阻燃性。
2、 歐盟與各國、地區的關系
① 與歐洲自由貿易區(EFTA)國家
早在20世紀90年代,歐盟就與現歐洲自由貿易區國家通過簽訂自由貿易協定實現了互相取消紡織品服裝的配額和關稅。
歐洲自由貿易區國家包括瑞士、列支敦士登、挪威和冰島。
② 與12個歐盟候選國
根據歐盟上個世紀90年代初與中東歐10個候選國分別陸續簽訂的《聯系國協定》,歐盟從1998年起取消對波蘭、羅馬尼亞、保加利亞、匈牙利、捷克、斯洛伐克紡織品服裝的配額(對斯洛文尼亞和波羅的海三國的配額早已取消),并在1997年至1999年這三年分批取消了對中東歐候選國紡織品服裝的進口關稅;作為回報,中東歐候選國也分階段逐步降低對歐盟紡織品服裝的進口關稅稅率,并在1999年至2002年期間分別取消了對歐盟所有紡織品服裝的進口關稅(其中波蘭是1999年,斯洛文尼亞、斯洛伐克、捷克和匈牙利是2001年,羅馬尼亞和保加利亞是2002年)。
馬耳他和塞浦路斯這兩個候選國自20世紀70年代與歐盟簽訂了《聯系國協定》以后,與歐盟逐步開始互相放開紡織品服裝市場(包括逐步取消配額和關稅),歐盟現已取消了從這兩個候選國進口紡織服裝產品的配額和關稅,作為回報,塞浦路斯已于1998年取消了自歐盟進口紡織品服裝的所有配額和關稅,馬耳他也將于2003年前完全取消從歐盟進口紡織服裝產品的配額和關稅。
歐盟與土耳其自20世紀90年代就簽訂了《聯系國協定》,雙方因此逐步開始互相放開紡織品服裝市場。從1996年開始,歐盟與土耳其通過雙方簽訂的《關稅同盟協定》互相取消了從彼此進口紡織服裝產品的配額和關稅。
③ 與地中海國家
地中海國家中除土耳其、塞浦路斯和馬耳他三國之外,其他國家自20世紀70年代末陸續與歐盟簽訂了《合作協定》,與歐盟逐步開始互相開放市場,但在紡織品服裝領域主要是歐盟對地中海國家開放市場,F歐盟對從地中海國家進口的紡織品服裝已實現了無配額和無關稅的完全開放(除了埃及的兩類產品現仍保持配額限制)。在90年代之后,歐盟開始與地中海國家商簽旨在建立自由貿易區的《聯系國協定》,截至目前,歐盟與巴勒斯坦、突尼斯、摩洛哥和以色列在1997年至2000年間已先后開始執行《聯系國協定》,與阿爾及利亞、埃及和約旦已簽訂《聯系國協定》并即將執行,與黎巴嫩已草簽《聯系國協定》,惟一剩下的與敘利亞的談判也即將結束。根據已生效的《聯系國協定》中的貿易自由化部分來看,地中海國家也將分階段在幾年或十幾年的過渡期后最終將完全取消自歐盟進口紡織品服裝的配額和關稅。
④ 與巴爾干半島國家
歐盟于1995年開始了旨在加強歐盟與巴爾干半島國家聯系并促進該地區穩定的"聯系與穩定進程",并先后與馬其頓和克羅地亞兩個國家簽訂了具有自由貿易協定性質的《聯系與穩定協定》。根據這兩個協定,從2001年6月起,馬其頓的紡織服裝產品向歐盟出口享受零稅率,而歐盟的紡織服裝產品中的原料部分向馬其頓出口從2001年6月起享受零稅率,部分紡織服裝產品向馬其頓出口的稅率逐步降低并于2006年降為零,另有部分產品對馬其頓出口的稅率將分10年逐步降低并于2010年降為零;從2002年起,克羅地亞的紡織服裝產品向歐盟出口享受零稅率,而歐盟的紡織服裝產品中的原料部分向克羅地亞出口從2002年起享受零稅率,部分紡織服裝產品向克羅地亞出口的稅率逐步降低并于2004年降為零,另有部分產品對克羅地亞出口的稅率逐步降低并于2006年降為零。歐盟希望在將來也能與巴爾干半島上的前南斯拉夫、波黑和阿爾巴尼亞三國達成類似的《聯系與穩定協定》。
⑤ 歐盟與印度
歐盟已同意為印度服裝出口商提供更多的補償性市場份額。
根據普惠制規定,歐盟自今年1月起,準許12個國家和地區的服裝免關稅進入歐盟市場。印度向歐盟市場出口服裝時需繳納10%的關稅。
⑥ 歐盟與巴西
巴西不希望削減來自于歐盟的紡織品的進口關稅,以求換的歐盟取消對巴西的紡織品配額。歐盟準備將巴西的紡織品和服裝的進口配額提高10%,作為報達,巴西也應當給歐盟優惠的貿易條件。
⑦ 歐盟與巴基斯坦
根據配額監督委員會(QSC)建議,印度將歐盟所給配額的50%按價格標準分配。也就是說,如果出口商能保證自己的產品能在歐洲市場以較高的價格銷售,那么他們就有機會獲得更多的出口配額。另外,印度將對剩下50%的配額進行公開拍賣以增加財政收入。
2001年歐盟與巴基斯坦通過的雙邊協議同意給巴增加15%的出口配額,并且從2002年1月份起允許巴紡織品免稅進入歐洲市場。
⑧ 歐盟與敘利亞
由于敘利亞向歐盟出口的棉紗急劇增長,因此歐盟委員會將對敘利亞的進口棉紗執行監督程序,出口商必須有進口許可證才允許出口。
⑨ 與其他國家
歐盟還與南非和墨西哥先后簽訂了自由貿易協定。根據歐墨之間的協定,墨西哥的絕大多數紡織原料、纖維和紗線從2000年7月1日《歐墨自由貿易協定》生效后向歐盟出口享受零稅率,織物和服裝向歐出口的稅率將分階段降低,并從2003年起全部免除。
2000年11月,歐盟理事會授權歐委會與第三國在紡織品服裝貿易領域進行雙邊互惠協議的談判,以進一步相互開放紡織品市場。根據這一授權,歐委會先后與克羅地亞、斯里蘭卡和巴基斯坦這三個WTO成員達成了相互開放紡織品服裝市場的協議,與烏克蘭、波黑等非WTO成員達成了此類協議,并正與菲律賓、泰國、巴西和秘魯等國家就商簽此類紡織品自由貿易協定進行接觸。歐盟產業界一直對歐委會通過各種方法來進一步打開第三國的紡織品服裝市場的努力表示大力支持。
3、歐盟紡織服裝行業采購運行機制
對北歐服裝經銷商來說,65%以上的供貨方式是合作加工方式,而南歐國家則小于65%。在這方面,法國是個稍顯特殊的國家,雖然合作加工方式也獲得發展,但是主要還是限于那些有能力發展承包加工的服裝經銷商,而且只占服裝經銷商供貨方式的58%,占大品牌的25%。其他供貨方式,如承包加工和獨家生產仍然是重要的供貨方式。南北歐國家之間的不同還表現為對供貨地區的選擇不同上。北歐國家在尋找制造商時首先考慮的是價格,所以他們越來越傾向大批量進口,傾向于選擇亞洲國家制造商。比如,德國的服裝經銷商在歐洲采購的服裝只占其采購總額的8%。而南歐國家則不同,他們傾向于選擇近處,如歐洲或地中海沿岸國家的制造商。法國處于這兩種選擇的中間。據調查,法國服裝經銷商采購總額的21%在歐洲國家實現,35%在地中海地區,44%依靠進口。至于大服裝品牌,他們采購的地區選擇如下:40%在歐洲家,49%在地中海地區,11%依靠進口。
在歐盟整體趨勢是服裝訂貨的時間越來越晚。目前,按訂貨時間可分為遠期、中期和近期三種。與人們想象的不同,對服裝經銷商和大品牌來說發展最快的不是近期訂貨而是中期訂貨。遠期訂貨主要用于一些大品牌,他們每季的服裝款式設計得越來越早,越來越多樣化。近期訂貨主要是用于每季服裝銷售開始后,根據第一批銷售情況決定補充訂貨和生產適應市場新需求產品等,一般限于在歐洲國家訂貨。中期訂貨大約要提前6個月。
4、配額和關稅
1)紡織品服裝進口
歐盟基本上遵守了其在世貿組織《紡織品服裝協議》(ATC)中的承諾,經過3個階段一體化的發展,歐盟對來自第三國紡織品服裝進口維持的配額逐步削減。從2002年起歐盟尚維持著對20個紡織品服裝供應方的319項配額管理,涉及共約70個類別的紡織服裝產品(按歐盟分類法)。這些配額將從2005年1月1日起,隨著紡織品服裝貿易一體化被全部取消。在2005年前,如果歐盟與第三國簽訂了互惠的雙邊紡織品自由貿易協定,這些配額的一部分也會根據雙方的協議而提早被取消。配額針對的進口方部分是根據ATC保留的,它們是中國大陸、阿根廷、巴西、中國香港、中國澳門、韓國、新加坡、印度、巴基斯坦、泰國、印尼、馬來西亞、秘魯、菲律賓;部分是通過雙邊協定確定的。
2) 配額的增長
到目前為止,歐盟基本上遵守了其在世貿組織"紡織品服裝協議"(ATC)中的承諾,即經過ATC三個階段一體化的發展,對來自第三國紡織品服裝進口維持的配額限制逐步削減。ATC中規定了所有配額年增率的分階段增長率。第一階段(1995?1997年)所有配額年增長率每年再增長16%,第二階段(1998?2001年)所有配額年增長率每年再增長25%,第三階段(2002-004年)所有配額年增長率將再增長27%。這樣,1994-002年,在歐盟對其他紡織品服裝出口方所維持的配額中,95%以上的配額都增長了50%以上的數量,有的甚至增長了100%以上。
3)紡織品服裝關稅
根據歐盟在WTO中的承諾,歐盟現在對紡織品服裝征收的關稅與其他WTO成員相比處于一個較低的水平,并且還將進一步降低,F在,非優惠的供應方在向歐盟出口時需要按以下的最惠國稅率交稅:原料平均稅率為0.7%,纖維和紗線平均稅率5.3%,織物和制成產品平均稅率為6.3%,服裝平均稅率為11.9%。歐盟紡織服裝整個行業的總體平均進口關稅稅率為9%,美國為10.2%,日本為8%,印尼為14%,泰國為25%,印度為39%?傮w來說,歐盟在紡織品服裝進口關稅的制定上采取了關稅升級的方式,但關稅平均水平較低,且基本不存在關稅高峰(關稅高峰一般指超過12%的從價稅,而歐盟紡織服裝產品的最高現行現口稅率為12.4%)。
歐盟在世貿組織中承諾到2005年將紡織品服裝部門的平均關稅約束至7.9%以下,美國是8.9%,日本是6.6%,而智利、菲律賓和泰國在25%至30%之間,阿根廷和巴西在35%左右,印度和巴基斯坦則高于35%或在一些產品上根本沒有約束。歐盟在WTO約束的紡織品服裝關稅中,紡織品關稅的平均約束水平為6.2%,服裝為11.3%。
實際上,很多第三國享受進入歐盟市場的免關稅或低關稅待遇。
① 通過各種優惠貿易安排協議(如中東歐國家、地中海國家、土耳其、屬于歐洲自由貿易區(EFTA)的國家、墨西哥和南非等的優惠貿易安排)實現。其中,下列國家和地區的紡織品服裝向歐盟出口享受零關稅待遇,歐洲自由貿易區國家(通過歐盟與其簽訂的自由貿易協定)、土耳其(通過1995年歐盟與其建成的關稅同盟)、除土耳其外的其他歐盟候選國。墨西哥和南非則通過與歐盟的自由貿易協定享受了優惠稅率,其中墨西哥的絕大多數紡織原料、纖維和紗線從2000年7月1日《歐墨自由貿易協定》生效后向歐盟出口享受零稅率,織物和服裝向歐出口的稅率將分階段降低,并從2003年起全部免除。南非的紡織原料從2000年1月1日《歐南自由貿易協定》生效后向歐出口享受零稅率,纖維和紗線及部分織物和服裝對歐出口逐年遞減,按協定今年只需交納最惠國稅率的50%,并將于2003年起享受免稅;另有部分織物的服裝對歐出口也是逐年遞減,按協定今年只需交納歐盟最惠國稅率的72%,并將于2006年起享受免稅。
② 在普惠制項下實現。根據歐盟最新的2002年至2004年的普惠制規定,最不發達國
家(指聯合國認定的49個)享受免稅待遇,其他享受歐盟普惠制的國家在向歐盟出口紡織品服裝時只需交納歐盟最惠國稅率的80%。我國的服裝產品向歐盟出口時已不能享受任何優惠,而紡織品仍然可以享受優惠,所交關稅為歐盟最惠國稅率的80%。
5、 歐盟的貿易壁壘
1)化學品監管制度
2003年1月,歐盟環境理事會成員就新的化學品監管制度作出規定。在該監管制度下,生產商必須證明其產品不含有害化學物質。有關專家分析認為,由于不少紡織品及玩具均含有將受監管的化學品,包括我國紡織品及玩具生產商在內的廠商與歐盟有關進口商難免受到牽連。
新的化學品監管制度應針對紡織品及玩具等銷量龐大產品所含的化學物質;由于新監管制度不再容許使用有害化學物質,因此有需要研發有關的替代品;生產商若未能履行責任,向有關當局提交產品所含物質的資料,必須受罰。此外,歐盟環境理事會還認為,新監管制度必須盡量減少動物試驗。
根據歐委會的化學品政策,歐盟環境理事會將建立單一監管制度,就化學物質的危害和用途提供充分的資料,且將化學品測試和風險評估的責任由政府轉至業界承擔。此外,歐盟環境理事會還應設立危險化學品審批制度。
2)技術壁壘
歐盟作為發達地區,為了保護自己的利益,對進口的紡織品服裝設置了種種技術或貿易壁壘。根據紡織品服裝長期接觸人體皮膚甚至口腔的特點,以及歐盟各級政府和相關組織對紡織品服裝環保問題的日益關注,歐盟逐步將注意力放在綠色壁壘和其他技術壁壘之上。2002年歐委會頒布了關于紡織品"生態標簽"(Eco-Label)申請最新標準的第2002/371/EC號法規就是歐盟設置的壁壘之一。
以生態紡織品標志的發源地歐洲為例,目前通行的紡織品生態標志就達10余個之多,如Eco-label、Oeko-Tex標準100、Milieukeur、White Swan、Toxproof Seal、Eco-Tex、Gut、Clean Fashin和Comitextil等。而推出這些標志的主體除了歐盟政府機構之外,更多的則來自于一些民間團體,如國際性的學術團體、消費者組織、環境保護機構、生產商、采購或零售商組織等。因此,這些標志的科學性、權威性、影響力以及被接受的程度等都會受到一定的局限。
3) 歐盟國家實施紡織品標準
2002 年12月,21個國家和30名標準化組織的代表和有關技術委員會的成員在法國標準化協會(AFNOR)巴黎總部舉行會議,對服裝面料和家用紡織品目前存在的主要問題進行了研討。會上,成立了若干工作組來協 調已擴大了的21個歐盟成員國際標準化的實施工作。會議的主要議題:
一是"保護",強調服裝面料和家用布的保護作用,能抗紫外線,不能 使用"偶氮"染料;布料及織物要符合衛生質量。二是"安全",即對 兒童的安全和防止易燃性。
六、紡織服裝行業的外貿政策及投資環境
歐盟實行鼓勵出口政策,除少數產品外,一般產品可以自由出口。同時,歐盟實行出口退稅制度。貨物在出口環節不用交納增值稅,如果已經繳納增值稅,貨物出口后實行退稅。
紡織品服裝行業傳統上就是一個受到高度保護的行業,與美國等發達國家一樣,歐盟也對范圍很廣的紡織服裝產品采取了一系列的數量限制措施--配額。歐盟現在維持的配額是由當初的《多種纖維協定》沿襲而來的。
到目前為止,歐盟基本上遵守了其在世貿組織"紡織品服裝協議"(ATC)中的承諾,即經過ATC三個階段一體化的發展,對來自第三國紡織品服裝進口維持的配額限制逐步削減。ATC中規定了所有配額年增率的分階段增長率。第一階段(1995?1997年)所有配額年增長率每年再增長16%,第二階段(1998-001年)所有配額年增長率每年再增長25%,第三階段(2002-004年)所有配額年增長率將再增長27%。這樣,1994-002年,在歐盟對其他紡織品服裝出口方所維持的配額中,95%以上的配額都增長了50%以上的數量,有的甚至增長了100%以上。
從2002年起歐盟尚維持著對20個紡織品服裝供應方的319項配額管理(2000年為448項,2001年歐盟通過雙邊紡織品協議取消了55項配額,2002年1月1日起實行的《紡織品服裝協議》第三階段一體化取消了34項配額,中國大陸和中國臺北加入WTO后又取消了40項配額),涉及共約70個類別的紡織服裝產品(接歐盟分類法)。這些配額將從2005年1月1日起隨著全球紡織品服裝部門的一體化,被全部取消。在2005年前,如果歐盟與第三國簽訂了互惠的雙邊紡織品自由貿易協定,這些配額的一部分也有可能提早被取消。就配額針對的進口方來說,部分是根據ATC保留的,分別針對15個WTO成員,它們是:中國大陸、阿根廷、巴西、中國香港、中國澳門、韓國、新加坡、印度、巴基斯坦、泰國、印尼、馬來西亞、秘魯、菲律賓和中國臺灣;部分是與非WTO成員通過雙邊協定確定的(分別針對5個國家:白俄羅斯、朝鮮、南聯盟、烏茲別克和越南)。2000年,配額限制下的紡織品服裝的進口占歐盟紡織品服裝總進口(以價值計)的28.40%,在上述歐盟2001年至今的部分配額取消后,估計這一比例將進一步下降。
近年來,隨著歐盟的東擴,紡織服裝行業運行機制正隨著經濟全球化而發生改變。當前在歐盟服裝生產過程中,面料的采購過程已經發生了改變,F在,歐盟服裝用面料的主要采購方式是合作加工方式,即由服裝經銷商確定服裝風格,然后委托最后交付成品的服裝制造商采購面料。服裝經銷商與面料商的關系越來越少,他們將采購面料的任務交給了他們委托生產的服裝制造商。許多面料商正在重新考慮他們在服裝生產中的位置,或者與服裝制造商保持供貨關系,或者干脆自己轉變成服裝制造商。
在歐盟,紡織品和服裝訂貨的時間越來越晚。目前,按訂貨時間可分為遠期、中期和近期三種。對服裝經銷商和大品牌來說,發展最快的不是近期訂貨而是中期訂貨。遠期訂貨主要用于一些大品牌,他們每季的服裝款式設計得越來越早,越來越多樣化。近期訂貨主要是用于每季服裝銷售開始后,根據第一批銷售情況決定補充訂貨和生產適應市場新需求產品等,一般限于在歐洲國家訂貨。中期訂貨大約要提前6個月。
2002 年12月,21個國家和30名標準化組織的代表和有關技術委員會的成員在法國標準化協會(AFNOR)巴黎總部舉行會議,對服裝面料和家用紡織品目前存在的主要問題進行了研討。會上,成立了若干工作組來協調已擴大了的21個歐盟成員國際標準化的實施工作。會議的主要議題是"保護"和"安全"。"保護"是指強調服裝面料和家用布的保護作用,能抗紫外線,不能 使用"偶氮"染料;布料及織物要符合衛生質量。"安全"是指對兒童的安全和產品的阻燃性。
歐盟擴大以后,意味著一個新的擁有25個成員國、4.5億消費者的共同市場的出現,意味著因一體化而帶來的投資和貿易機會的出現。但是,歐盟各國的投資環境各異,特別是歐盟新老成員國的水平相差懸殊。但是,對于投資紡織服裝行業的生產所需要的基本能源和設施,在這些國家來說一般都是有保證的。目前,歐盟人口出生率較低,大量新移民將彌補歐盟勞動力市場的短缺現象,這些移民的平均月工資一般要比本國居民的收入低30-40%,但與發展中國家的勞動力相比要高出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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