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規定兒童睡衣面料新標準
日前,美國消費品安全委員會(CPSC)統計,2011年美國共召回22批兒童服裝,其中因為兒童睡衣阻燃性能不合格的就有5批,占總批次的22.7%。CPSC規定,兒童睡衣的面料經垂直燃燒法試驗后,5個樣本平均損毀長度不得超過17.8cm,單獨樣本損毀長度不超過25.4cm,續燃時間小于10秒,同時應注明燃燒時是否有滴落物,滴落物是否引起脫脂棉燃燒(如果幾塊燒通,幾塊未燒通,分別注明每塊試樣的情況)。另外美國還規定,童裝上要附有耐久性標簽。
根據美國聯邦消費品安全法16 CFR 1610部分,服裝織物的易燃性標準對紡織品易然性等級判定規定了兩類,一類為不含絨、軟毛、毛絨簇和棉絨的織物以及其他有凸起纖維表面的織物,分為兩個燃燒級別,1級為一般易燃性;3級為快速劇烈燃燒。另一類為含絨、軟毛、毛絨簇和棉絨的織物以及其他有凸起纖維表面的織物,分為三個燃燒級別,1級為一般易燃性;2級為中等易燃性;3級為快速劇烈燃燒。等級為3級的紡織品被認為是危險易燃物,由于該類紡織品極易迅速、劇烈燃燒,所以不適合制成服裝,特別是兒童睡衣要注意材料的燃燒性能。
對此,檢驗檢疫部門提醒各出口美國的童裝企業:應關注出口國的相關法律法規,及時了解最新變化,避免出現因產品安衛環指標不達標而導致出口退貨、貿易索賠等問題;同時還要加強對服裝原輔材料供應商的管理,建立對供應商的備案制度及產品風險預判評審,嚴格控制產品開發流程,避免因設計失誤而導致質量失控等情況的發生;此外,企業還應積極尋找開發高技術含量的新式可替代面料,走出口紡織品可持續發展之路
















